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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饭店业商会发布《餐饮企业厉行节约实施指南》地方标准

  在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反对餐饮浪费重要精神指引下,由省商务厅发起,山西省商贸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归口,山西省饭店业商会起草的“餐饮企业厉行节约实施指南”正式对外发布并于4月1日开始实施。

  “实施指南”的起草是结合当时餐饮浪费现象严重,山西餐饮企业缺失规范与指导的前提下,经过市场考察调研,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社会公示,多次组织专家评审后出台发布的。该“实施指南”的发布实施,紧扣目前开展全社会反对餐饮浪费活动,在规范行业自律,指导行业行为,引导消费节约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实施指南”加强完善和补充了《山西省绿色餐饮标准体系》。在餐饮行业弘扬传承中华民族崇尚节俭传统美德,落实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完善餐饮节约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发动消费者广泛参与,将厉行节约贯穿到加工、仓储、管理、服务、消费等所有的环节,在全社会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浓厚氛围。在促进餐饮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省饭店业商会号召全省各餐饮企业认真学习、积极宣贯落实,并付诸于工作中,让文件经过实践的检验,为下一步的完善和补充提供宝贵的经验。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企业厉行节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社会餐饮、宴席、自助餐、外卖、集体 食堂、家庭用餐、宣传引导、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餐饮企业厉行节约。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2021年1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通过)

  3.1: 餐饮企业厉行节约 在符合饮食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全社会范围内倡导的以提高原料利用率、促进节能环保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用餐浪费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范。

  3.2:社会餐饮专业经营现时烹调加工销售饮食制品并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就餐场所和消费服务的单位。

  3.3 集体食堂设于单位内部,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加工操作、备餐和提供集体就餐空间的场所。

  4.1 应当建立餐饮节约管理制度,按照SB/T 11046要求提供餐饮服务。

  4.2 应倡导分餐制、公勺公筷制,分餐制服务应符合 GB/T 39002 要求。

  4.3 应积极进行绿色标准体系构建,储存执行DB/T 2437标准,加工执行DB/T 2438标准,服务执行DB/T 2440标准,经营执行DB/T 2439 标准。

  4.4 应在显著位置标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光盘行动”“文明用餐”“节约用餐、适量取餐”等宣传标语。

  4.5 应明示消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应设置最低消费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

  4.7 应有对邻近保质期餐饮食材的动态管理制度,避免造成浪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临近保质 期的餐饮食材进行捐赠、分发或者降价处理。

  4.9 应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分析就餐人数和用餐习惯,对餐饮食材采购、运输、储存等进行科学管 理,及时调整餐饮品种和供应数量。

  4.11 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进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有条件应对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5.1 应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纳入员工职业培训内容。

  5.2 应提供符合节约要求的标准化菜品,在菜单上标注餐品分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提供半份菜,合理配置不同规格餐具,推行适合不同群体的套餐。

  5.3 应在点餐、加餐时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时提醒劝告,在消费者用餐后提示打包剩余饭菜。

  6.1 应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家宴宜推行简约实惠的宴席套餐。

  6.3 应合理安排宴席流程和餐台数量,引导消费者根据用餐人数理性订餐、合理消费。

  6.4 应根据用餐人数和预订需求提出合理点餐建议,主动告知消费者菜品份量。

  7.1 应主动告知消费者用餐规则,提醒消费者按需、少量、多次取餐,对由特殊食用要求的餐饮食品进行说明。

  8.1 应以明显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下单、适量点餐,向消费的人提供餐饮食品份量、规格、建议消费人 数等信息。

  8.3 网络直播等宣传活动应进行拒绝浪费、健康饮食的提示,制止浪费食物的行为,制止“吃播”、假吃、催吐、猎奇等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不健康饮食方式。

  9.1 应运用数字化手段实行用餐人员动态管理,宜建立电子订餐报餐平台,精准统计用餐人员,按用餐人数采购、配餐。

  9.2 应建立反对餐饮浪费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9.4 应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宜提供小份餐饮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选取。

  10.1 应当传承勤俭持家、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养成珍惜粮食、健康饮食的良好习惯。

  10.2 应根据家庭就餐需求采购食材并妥善保存、合理加工,减少食材食物的浪费。

  11.2 应通过公众号、自媒体、短视频等融媒体产品,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主题宣传。

  11.3 应定期开展新时代文明生活宣传教育,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

  12.1 应有全社会厉行节约监督机制,发动全社会力量对供餐单位做监督。

  12.4 行业协会应建立厉行节约供餐单位公示机制,对厉行节约先进公司进行公示和表彰。

  [1]商务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管 局、银保监会《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18〕17号)

  [2]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2021年1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3]山西省商务厅、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机关事务管理局、银监会、保监会《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通知》(晋商服〔2018〕215 号)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樊乐平、王晓奇、罗秀艳、潘建民、王建昌、李启明、冯牡丹。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